罗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国家重点帮扶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项目省级补助投资比例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项目省级补助投资比例方面
脱贫攻坚结束后,中央没有再安排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工程专项建设资金。2023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将386个水网连通项目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纳入行动方案。考虑市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压力较大,为推进《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实施,加快发挥骨干水源工程效益。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省领导作出的批示指示,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多次沟通会商,按照确有需要、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拟实施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和水网连通项目进行梳理复核。按照轻重缓急,集中攻坚,并结合省级财政承受能力,针对急需实施的项目实际情况,逐一研究,优化调整省级支持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比例,助推各地加快建成一批农村规模化供水和水网连通工程,不断推进贵州大水网建设。
二、关于省级出台农村水价补贴机制方面
一是《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已于2024年3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地方法规。条例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的,应给予供水单位适当补贴。二是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出台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定价制度,规范定价行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指导望谟县重点水网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展县级初审和州级复核,为开展省级复核创造条件,7月份启动省级复核,通过省级复核后将加快下达省级补助资金,并督促项目加快建设。二是继续指导望谟县提高项目谋划水平,做好项目规划及储备,条件成熟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