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榕江县红岩水利枢纽工程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黔东南州水利工程建设,2011年以来,支持黔东南州开工建设榕江县溪口水库工程等71座骨干水源工程,累计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省级以上资金116.8亿元,塘冲水库、鸡鸠水库、印地坝水库等一大批骨干水源工程建成投运,2023年底黔东南州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已达到17.2亿立方米(2021年全州用水总量12.34亿立方米)。出台了《省水利厅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黔东南州宣威水库等工程纳入厅重点任务台账跟踪调度,2023年黔东南州共136个水利项目获得新增国债支持,共获资金41.9亿元,项目数量和资金均为全省第一。
红岩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柳江流域都柳江上,工程已纳入《柳江流域综合规划》《珠江流域防洪规划》《贵州省水运体系发展行动方案》《贵州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是以防洪为主,兼顾航运、发电的综合利用中型工程。都柳江是《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明确的三条出省辅助通道之一,规划三都至八洛214公里五级航道,榕江至八洛106公里三级航道已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型水库审批权限由国家下达至省级,省级审批的中型水库需列入国家水利规划才能开展立项审批建设。2023年4月,国家印发了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我省18座拟建中型水库进入此工作方案,红岩水利枢纽工程不在其中,红岩水利枢纽工程尚不具备开展水利立项审批和建设。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指导黔东南州开展项目前期研究,深化前期论证,科学有序推进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