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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7-04 10:01 字体:[]

刘秀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印江县开展岩口水库前期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岩口水库前期进展情况

岩口水库列入了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岩口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总库容1.17亿立方米,年供水量9735万立方米。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除险、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工程估算总投资47.3亿元。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岩口水库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推进前期工作,累计安排省级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费用200万元支持岩口水库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岩口水库工程方案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水利部水规总院已对报告进行咨询,组织专家先后于2023年7月、2024年5月先后2次到印江县开展现场踏勘,目前正在根据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设计报告。2023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收到《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河泉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的请示》《印江河泉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后,及时对申报材料开展预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省级初审,目前正根据专家意见补充完善申报材料重新上会审查。

二、关于协调用水总量指标调整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铜府办发〔2013〕180号),印江县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02亿立方米,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尚未制定。经统计,“十四五”以来印江县年均用水总量为0.75亿立方米,距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仍有0.27亿立方米富余水量,目前印江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暂无需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要求,鉴于2035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国家尚未明确,我厅将积极指导印江县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和岩口水库受水区所在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控制指标要求,按照确有需要、生态优先、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进一步论证区域现状用水量和远期用水需求,如确需调整总量控制指标,待国家明确2035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后,我厅将适时组织地方开展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汇报,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协力推进岩口水库前期工作。一是协调加快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督促印江县水务局、设计单位加快推进岩口水库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编报,争取工程可研报告早日具备水规总院审查条件。二是积极跑部对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大跑“部”对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对岩口水库的支持。三是会商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印江河泉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工作。四是指导印江县水务局积极申报岩口水库前期工作经费,我厅将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给予支持,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衷恳建议。我厅将进一步推动铜仁市印江县岩口水库前期工作,督促项目法人加大推进力度,支持岩口水库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