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夹岩水库实施提灌工程解决群众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省级层面协调有关部门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依托夹岩水库在羊场乡建设供水厂,实施提灌工程解决全乡3.5万群众饮水问题”方面
根据《纳雍县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羊场乡伐落冲水厂供水工程覆盖羊场乡全域,规划采用水源为金蟾水库及夹岩水库,拟在羊场乡新建水厂一座,从水源提水至水厂,规划年用水量350万方,解决羊场乡3.5万群众饮水。鉴于金蟾水库短期内达不到蓄水供水条件,水源暂不可靠;羊场乡又不在夹岩水库的受水范围内,若以夹岩水库作为供水水源,需开展受水区范围及工程规模调整工作,属于重大设计变更,需按程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查批复,报批工作难度大、时间长。建议纳雍县水务部门根据当地水资源现状及分布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合理选择羊场乡伐落冲水厂供水水源。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指导纳雍县加快推进羊场乡建设供水厂前期论证,进一步研究采用其他水源或周边规模化供水工程延伸覆盖解决羊场乡供水问题。二是继续指导纳雍县做好农村供水项目规划及储备,统筹城乡用水需求,稳步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条件成熟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持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督促指导纳雍县及时通过整合、组建或引进专业供水企业对县域供水全盘考虑,着力破解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难题,系统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