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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9 19:06 字体:[]

李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抗旱保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抗旱工程体系事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2011至2020年,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全国抗旱规划》《贵州省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工程规划》以及水利五年规划等,为我省水利大发展的“黄金十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十四五”以来,国家和省对水网建设作出了系列部署,近期《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贵州省水网建设规划》《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印发实施,抗旱工程规划体系已建立。二是大力实施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事业,把“兴水利、除水害”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以来,全省开工建设529个骨干水源工程,已建成246个,新增水库库容16.2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0.2亿立方米,目前正在加快完建在建水库和开工实施一批水网连通工程,抗旱骨干工程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大力推进规模化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区)完成了农村供水管网规划,组织各地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指导对列入《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284个规模化供水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尽快开工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0.44万个,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至91.0%,抗旱末端管网体系基本建成。四是大力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印发实施了《贵州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按照国家城乡饮用水监测方案,丰水期和枯水期在全省88个县(市、区)各开展一次饮用水水质监测,共设监测点3000余个,监测点覆盖所有乡镇,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关于编制应急供水预案事宜

一是印发了《贵州省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督导指导各县级水务部门编制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由县级水务部门指导辖区内乡、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编制和修订应急供水预案,我厅抗旱工作帮扶队对应急供水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执行等进行了检查指导,目前本轮旱情地区基本完成了县乡村应急供水预案。二是各地已组建由县级水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组成的农村供水应急队伍,备齐应急物资设备,保障饮水困难群众应急供水,目前全省1424个乡镇成立了抗旱服务队或领导小组,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和重点单位用水需求。三是督促指导各地根据应急供水预案和供水方案,切实抓好应急供水工程建设,本轮旱情中乡镇抗旱服务队组织新辟水源2066个,延伸管网7470公里,应急送水9.37万车次,建成应急供水工程605个,有效保障了群众供水,守住了饮水安全底线。

三、关于供水保障资金投入事宜

一是强化水源工程财政资金投入。修订出台了《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除中央补助外,省级财政按照水库规模分类进行补助的比例,不再要求省水投公司筹措省级出资,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均略高于按原办法折算的省级财政补助比例。2011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骨干水源工程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681.2亿元(中央373.3亿元、省级307.9亿元),持续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资金投入。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水利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支持县级统筹财政衔接资金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十四五”期间,脱贫县可统筹财政衔接资金、涉农资金等用于支持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设立农村管水员公益性岗位等,今年以来已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6944万元,支持各地统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等建设,另外已下达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2.77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护。三是强化专项债券支持供水工程建设。对于有收益的农村供水项目和骨干水源工程,积极支持申报专项债券,“十四五”以来,全省水利已获得专项债券158.72亿元,主要支持新建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

四、关于强化抗旱保供水统筹协调事宜

一是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作为抗旱保供水。充分发挥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调整充实了指挥部组成人员,落实并公布了各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逐级落实包保责任。及时调度受灾地区干旱灾情,督促做好灾情核查,同时强化会商调度,应急、水利、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时召开干旱灾害风险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防旱抗旱措施,积极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防范应对。二是省水利厅全力统筹抗旱保供水。及时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汛期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成立了工作专班、抗旱保供水督促帮扶组,对抗旱保供水密集安排,分片督导帮扶。同时向国家积极汇报获取资金支持,及时下达抗旱救灾、农水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资金,去年以来已下达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8.1亿元,用于建设应急供水工程、应急送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量多拦、多引、多蓄,切实做好塘库蓄水保水工作,努力增加抗旱水源。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抗旱保供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应急抗旱保供水工作,积极下达财政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等用于抗旱保供水,强化水源地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加强水质监测检测,开展抗旱送水和救灾救助,及时调度受灾地区干旱灾情并做好统计上报、共享灾情信息,在抵御去年7月至今年的旱情中,上下级部门协调联动发挥重要作用。

五、关于完善供水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事宜

一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正在指导各地通过整合、组建或引进专业供水企业以城带乡和“以肥搭瘦”,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县、一企、一价、一模式”全覆盖,落实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取水设施、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计量和监测设施等手段,实现农村供水取水、制水、输水、供水和水质检测标准化作业,推动供水单位专业化和尽责履职。二是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指导各地项目法人建立完善新建水库台账、推进定价工作,目前已有98座水库原水水价获得发改部门批复,推动了已成水库效益充分发。同时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强做优做大的实施意见的批复》精神,支持省水投集团以市场化方式与市县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积极参与建设管理运营等业务。三是积极助推农村供水建后管护立法。《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已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农村供水相关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省内外调研,正在修改完善。条例出台后将为农村供水水价核算、水费收缴机制建设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指导。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衷恳建议。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贵州水网建设,持续抓好抗旱保供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