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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9 18:26 字体:[]

李多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麻江县农村供水及水源保障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层面帮助协调解决相关用地指标事宜

一是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指导黔东南州、麻江县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妥善处置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矛盾冲突,全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去年底经国家批准同意启用,为水利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提供空间保障。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在指导黔东南州、麻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求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全域重大基础设施及邻避设施布局及管控要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县级以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统筹和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进一步强化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支撑。三是对符合要求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 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依法依规批准后,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确认配置计划指标,自然资源部根据近三年各省(区、市)通过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情况,分解下达基础指标,由省级统筹使用。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其他项目用地,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额度,各省(区、市)在计划控制额度内,按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使用计划指标”。宣威水库为国家重大项目,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年内开工宣威水库,项目用地依法依规获得批准后,将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确认配置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基础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统筹使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基础指标保障宣威水库用地。白岩水库、甘河山水库和农村供水工程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将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计划控制额度,在计划控制额度内,按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使用计划指标给予保障。

二、关于出台饮用水工程建设用地保障性政策事宜

一是已建立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了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建立了用地保障省市县三级联动沟通协商机制,督促指导市县实时掌握了解辖区内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和存在的困难,共同研究协商提出问题解决措施。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 11 个省直厅局(单位)签订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备忘录,建立了省级用地保障沟通协调机制,成立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四化”建设用地保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调度和指导服务用地报批保障工作。二是加大用地审查报批力度。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水利厅积极指导麻江县加大用地申报力度,引导各类水利项目合理选址建设用地,落实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等要求,并指导完善用地申报材料,加快审查报批。三是统筹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积极支持麻江县农村供水及水源保障项目建设,对麻江县无法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项目,在黔东南州统筹调剂补充,黔东南州统筹调剂补充不足的,按省耕地指标统筹办法优先在省级统筹调剂。

三、关于调整资金匹配标准事宜

一是修订出台了《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持续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2016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移民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除中央投资补助外,新建大中小型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项目的省级及市县出资比例,省级筹资由省水投(集团)公司负责落实。但随着新的形式变化要求,为规避后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2022年,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移民局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除中央补助外,省级财政按照水库规模分类进行补助的比例,不再要求省水投公司筹措省级出资,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均略高于按原办法折算的省级财政补助比例。同时考虑到市县财政困难情况,不再规定市县财政具体出资比例,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剩余部分由市县在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下,通过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方等多渠道商议筹集,充分给予市县更多空间。二是支持多渠道筹措农村供水工程资金。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水利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支持县级统筹财政衔接资金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十四五”期间,脱贫县可统筹财政衔接资金、涉农资金等用于支持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设立农村管水员公益性岗位等,同时对于有收益的农村供水项目,积极支持申报专项债券。三是加大麻江县农村供水资金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已下达麻江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953万元,远高于全省平均数1556万元;“十四五”以来,已下达麻江县省级及以上水利资金20620.5万元,其中已下达中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08万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5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供水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督促指导黔东南州、麻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将麻江县宣威水库、白岩水库、甘河山水库纳入黔东南州、麻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同时,指导黔东南州、麻江县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服务。二是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和《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目标要求,会同有关厅局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对麻江县骨干水源工程的支持,指导麻江县按照“确有需要”“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水利项目落地后,积极落实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支持麻江县水利项目申报政府专项债券。三是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指导各地在标杆水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按程序调节水价,加快推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政策落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更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水价形成机制,为麻江县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