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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29 18:00 字体:[]

胡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贵州省三岔河(普定县马场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项目规划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规划,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十四五”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主要支流治理的建设内容、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护等。三岔河(普定县马场段)河道治理工程纳入我省“十四五”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之一,规划总投资1.528亿元,综合治理河长18公里。2022年12月,普定县水务局提交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厅委托第三方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修改完善中。

二、有关建议

(一)关于支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通过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已在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支持贵州省三岔河(普定县马场段)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资金已全部下达普定县。建议普定县加快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

(二)关于帮助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要求,纳入规划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才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议普定县加快推进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我厅积极商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开工建设。

(三)关于帮助解决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现行政策,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国家补助规划投资的60%,剩余由地方配套解决。考虑到项目防洪安全的公益性和紧迫性,以及市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为进一步减轻市县支出压力,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地方配套由省级和市县各配套项目规划投资的20%。建议安顺市、普定县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决策评估程序,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实施不留资金缺口。

(四)关于及时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审批。《通知》明确为科学谋划、合理确定技术方案,加快建设创造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县级水务部门按程序上报省水利厅组织第三方开展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机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后由省水利厅审核反馈市(州)水务部门,市(州)水务部门出具技术审查意见报送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由市(州)水务部门审批。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指导普定县水务局加快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尽早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