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20年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QCJ-PJ-2021-31
委托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评价机构: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2021年8月7日
评价分值:89.21评价等级:良 | |||||||||||
概要 | |||||||||||
评价机构全称(盖章):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万元、类、个 | |||||||||||
项目名称 |
2019年-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 |
评价年度 |
2019-2020年 | ||||||||
财政主管处室 |
贵州省财政厅农业处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王娅 | ||||||||
主管部门 |
贵州省水利厅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张应伟 | ||||||||
自评方式 |
自我评价 |
自评分值 |
95.20 |
自评等级 |
优 | ||||||
各级资金 投入总数 |
1,521,412.42 万元 |
抽查资金总数 |
834,624.46万元 |
资金抽查占比 |
45.17% | ||||||
省级财政资金 拨付数 |
400,216.00万元 |
省级财政资金 抽查数 |
188,910.41万元 |
省级财政资金 抽查占比 |
47.20% | ||||||
项目类别 |
9 |
抽查类别 |
9 |
类别抽查占比 |
100.00% | ||||||
项目数量 |
490 |
抽查项目数 |
343 |
项目抽查占比 |
70% | ||||||
涉及市县数 或项目点 |
89 |
抽查市县数 或项目点 |
30 |
抽查 区域 |
水城区、西秀区、天柱县、黔西市、晴隆县 、钟山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绥阳县、余庆县、仁怀市、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匀市、福泉市、凯里市、金沙县、兴义市、贵安新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南明区、云岩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观山湖区和水投集团 | ||||||
发放调查 问卷 |
700份 |
有效调查 问卷 |
615份 |
满意度 情况 |
95.84分 | ||||||
绩效目标 实现情况 |
总体而言,项目实施过程和产出存在一定的问题,但项目实施效果较为明显,具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1)实现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2)除部分项目存在进度相对缓慢、超概和验收不及时的情况,其余项目达成“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实施”目标;(3)预期受益人口、供水能力和灌溉能力的目标实现程度超过98%及以上,泄洪能力以及水质达标等目标的实现程度与预期相符;(4)完工项目良好运行。 | ||||||||||
评价问题 简要情况 |
(1)政策制度方面:一是部分地区未能全面掌控项目建设情况,如晴隆县烟水工程;二是部分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如西秀区、福泉市;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对资金支付的配合程度不高,如开阳县宅吉乡堰塘村安家洞水源保护及河道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只配合工作,而不办理监理合同。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安顺市西秀区80.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已下达,而项目实施单位未收到;二是抽样地区未到位配套资金18,186.93万元;三是19个地区(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60.00%,其中:开阳县预算执行率为17.96%,凯里市为17.27%;四是存在资金挪用现象,如六盘水市水城区谢家水库挪用资金4,000万元。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量小的水利发展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如南明区和云岩区;二是9个地区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70.00%;三是部分地区水利发展项目阶段性产出与投资完成率之间的关联不高。如:云岩区和南明区;三是部分地区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验收不及时的情况。如清镇市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不合格,而西秀区、天柱县、花溪区、开阳县和息烽县未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四是2个项目存在超概情况,即遵义市仁怀市梭萝坪水库工程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栋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五是部分地区存在开工不及时或项目实施周期吻合度不高的情况;六是部分项目审批手续复杂,项目尚未实施。如开阳县北部烟区供水工程需等烟草系统完善手续才能实施。 (四)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不健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的目标值设置过低;三是绩效评价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利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 ||||||||||
评价问题 简要建议 |
(1)政策制度方面:加大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力度。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督促各地区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二是将预算行率做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督促安顺市西秀区及时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四是督促存在挪用、借用行为的单位及时归还水利发展资金;五是省水利厅应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3)项目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水利发展项目通报制度,提升项目实施单位对水利发展项目的重视程度;二是督促开阳县等9个地区加快水利发展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完成项目投资;三是缩减阶段性产出与投资完成率关联度不高地区的水利发展资金;四是督促清镇市对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并提高项目验收合格情况、验收及时情况在资金分配中的比重;五是各地区水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工作,预防超概情况的出现;六是合理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尤其是简化资金量较小项目的审批流程。 (4)绩效管理方面:一是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积极修订《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模块化;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 | ||||||||||
应用建议 |
(1)省水利厅应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应涵盖政府会计、预算绩效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 (2)省水利厅应督促各地区水务部门和水利投资企业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做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3)建议维持现有水利发展资金投入规模,并根据省级财政实际情况适时加大水利发展资金投入力度; (4)建议省水利厅将预算执行率、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产出实现情况等做为水利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 ||||||||||
评价时间 |
2021年7月 |
评价机构报告编号 |
QCJ-PJ-2021-31 | ||||||||
项目主评人(签字) 及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及联系方式 |
摘 要
受贵州省财政厅委托,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8月7日对2019年和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及相关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联合印发的《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水安全保障综合能力显著增强。为落实和贯彻《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贵州省在《贵州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指出,到 2020 年,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通过加快建设、强化管理、深化改革,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持贵州省水利事业发展,国家和贵州省每年安排财政预算资金以支持其发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水利发展资金涉及各级资金1,521,412.42万元,水投集团抽样项目和29个抽样地区的水利发展项目计划到位资金853,107.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4,624.4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717,331.87万元,进度结余资金117,292.59万元。其中:水投集团骨干水源工程资金结余48,108.47万元,其资金主要为贷款资金。
本次涉及9类项目,分别为在建水源工程(水投集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水库建设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节约及保护工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烟水配套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工程。
二、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一)绩效评价结论
2019-2020年度,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21,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而言,项目实施过程和产出存在一定的问题,但项目实施效果较为明显。
1. 决策指标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总体绩效目标合理,但具体绩效目标不利于考核各地区水务部门和水利投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清晰度、可衡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即缺失部分考核指标,且部分指标评价值过于定性化;资金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资金分配合理。
2. 过程指标
本次水利发展资金涉及各级资金1,521,412.42万元,其中抽查资金部分计划到位853,107.3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4,624.46万元;19个地区(单位)预算执行率低于60.00%;水投集团的拨付单位水城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秀区和南明区存在资金使用合规性问题;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 产出指标
抽查资金部分计划完成投资金额1,121,006.4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金额884,188.49万元;6个地区(单位)阶段性产出低于80.00%;清镇市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不合格,西秀区、天柱县、花溪区、开阳县和息烽县未及时开展验收工作;西秀区、观山湖区、金沙县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工时间吻合度相对较低,黔西县等4个地区(单位)项目实施周期吻合度相对较低;2个项目存在超概情况。
4. 效果指标
计划覆盖受益人口6,849,39人,实际覆盖受益人口6,770,128人;计划覆盖受益灌溉耕地647,094.85 亩,实际覆盖受益灌溉耕地633,864.85亩;计划供水量68,610.06万立方米,实际供水量65,319.29万立方米;计划泄洪能力每秒11,419.94立方米,实际泄洪能力每秒12,270.94立方米;水质达标项目完成预期目标;水文监测能力得到提升;存在阻碍在建项目实施的因素;未发现已建项目不能良好运行的情况;社会公众平均满意度得分为95.84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19-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1)实现“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目标;(2)除部分项目存在进度相对缓慢、超概和验收不及时的情况,其余项目达成“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计划进度实施”目标;(3)预期受益人口、供水能力和灌溉能力的目标实现程度超过98%及以上,泄洪能力以及水质达标等目标的实现程度与预期相符;(4)完工项目良好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制度方面
水利发展资金在政策制度方面主要体现为制度执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地区对项目监管不足,未能全面掌控项目建设情况,如晴隆县烟水工程;二是部分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如西秀区、福泉市;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对资金支付的配合程度不高,如开阳县宅吉乡堰塘村安家洞水源保护及河道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只配合工作,而不办理监理合同。
(二)资金管理方面
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未到项目实施单位。如安顺市西秀区80.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已下达,而项目实施单位未收到;二是受各级地方政府财力限制,抽样地区未到位配套资金18,186.93万元;三是预算执行率偏低,20家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执行率普遍位于70%及以下,其中:开阳县预算执行率为17.96%,凯里市为17.27%,红花岗区为38.47%,余庆县为36.05%;四是存在资金挪用现象,如六盘水市水城区谢家水库挪用资金4,000万元。
(三)项目管理方面
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量小的水利发展项目重视程度不够,如南明区和云岩区;二是9个地区项目投资完成率低于70.00%。其中:开阳县、云岩区和黔西县投资完成率分别为27.43%、28.84%和27.20%;三是部分地区水利发展项目阶段性产出与投资完成率之间的关联不高。如:云岩区和南明区投资完成率分别为28.84%和46.80%,而阶段性产出却为100.00%;三是部分地区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验收不及时的情况。如清镇市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不合格,而西秀区、天柱县、花溪区、开阳县和息烽县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实施单位未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四是项目设计深度不够,2个项目存在超概情况,即遵义市仁怀市梭萝坪水库工程超概约1亿元,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栋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预计超概12.67万元;五是部分地区存在开工不及时或项目实施周期吻合度不高的情况。如: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栋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际开工时间超过预计开工时间10个月以上;六是部分烟水项目权责界定不清晰,项目尚未实施。如开阳县北部烟区供水工程需等烟草系统完善手续才能实施。
(四)绩效管理方面
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如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指标设计不健全,如效果指标未设置“资金可持续性”、“是否存在阻碍项目实施的因素”等绩效评价指标;二是绩效评价指标的目标值设置过低,如部分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指标设置为“大于等于80%”;三是绩效评价指标目标值设置不利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如“生产生活用水、供水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的目标值设置为“有效提升”。上述问题主要受到以下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业务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二是业务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熟悉程度不高。
四、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政策制度方面
针对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大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督促各地区水务部门和水投集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资金管理方面
针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督促各地区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二是将预算行率做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督促安顺市西秀区及时将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四是督促存在挪用、借用行为的单位及时归还水利发展资金;五是省水利厅应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应涵盖政府会计、预算绩效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
(三)项目管理方面
针对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水利发展项目通报制度,提升项目实施单位对水利发展项目的重视程度;二是督促开阳县等9个地区加快水利发展项目建设进程,及时完成项目投资;三是缩减阶段性产出与投资完成率关联度不高地区的水利发展资金;四是督促清镇市对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并提高项目验收合格情况、验收及时情况在资金分配中的比重;五是各地区水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工作,预防超概情况的出现;六是合理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尤其是简化资金量较小项目的审批流程。
(四)绩效管理方面
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积极修订《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模块化;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针对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绩效评价工作组提出如下四条应用建议:一是省水利厅应根据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利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应涵盖政府会计、预算绩效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二是省水利厅应督促各地区水务部门和水利投资企业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做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建议维持现有水利发展资金投入规模,并根据省级财政实际情况适时加大水利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四是建议省水利厅将预算执行率、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产出实现情况等做为水利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