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长江保护法》《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和规范全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合理优化水资源配置,高效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根据省司法厅工作要求,我厅牵头修订了《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4号贵州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邮编550002),电话:0851-85612916,来信请注明“《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18271369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