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55号)要求,在相关市、县水务局开展自验并申请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贵阳市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息烽县,黔南州龙里县,黔西南州贞丰县通过省级验收,并达到申请水利部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7月19日
受理部门:贵州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联 系 人:侯朝
联系电话:0851-85930323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4号
电子信箱:6306051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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