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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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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审议稿

2020年,贵州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省依法治省办组织的对省直单位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三名。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在全年四个季度的学习安排中加入依法治国相关理论学习,并专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主要负责人把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部署。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机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省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把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要求,对标督察要点,做好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并报送总结报告。全年厅党组会共5次,厅长办会共4次研究和处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议题。2020年以来,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

)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按照“六见”思路,加强跟踪问效,将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纳入厅对市县水务局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严格考核督察。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考核内容,对厅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扎实推进帮助织金县后寨乡“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落实《省水利厅帮扶毕节市织金县后寨乡“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方案》,2020年度法治毕节创建全省第一次推进会中作经验交流发言。组织召开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暨水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将“毕节战法”“黔西实践”“织金经验”通过经验交流与实地考察的形式向全省水利系统深度推广。以人民网、新华网、多彩贵州网以及抖音、微信等宣传平台为媒,向全省乃至全国的水利同仁和人民群众宣传贵州法治毕节创建与水利法治建设融合发展、携手共进的先进经验。共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报道10余篇,其中“黔西模式”得到了水利部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政府职能转变迈出新步伐

(一)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纳入改革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制定了审批流程图和清单,并发至各市(州)执行。选取贵阳市作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现贵阳市部分涉改项目已经纳入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进行收件办理。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再下放一个行政许可事项的部分审批权限,将煤矿、水电站、供水工程、水库工程等四类建设项目的部分规模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州。

(二)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颗粒化”梳理工作,将行政许可事项按提交材料不同进行梳理并形成不同子项,实现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度。大力推进涉水审批“一网通办”,与国家取水许可电子平台进行对接,开展贵州省取水许可证照的线上发证工作,颁发了贵州省第一张“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也是贵州省工程类的第一张电子证照。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对纳入政务中心“一窗式”改革的11个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和全省通办6个涉水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查要点和办事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省水利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在“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推行承诺告知制度,实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即来即办、现场办结。截至目前,我厅通过政务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16件。按要求将我厅农村饮水安全服务热线整合进省政府12345热线中,截至目前,办结12345热线平台派发我厅投诉类案件10件,无再次投诉或对办理结果不满的情况。

(三)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开展随机抽查59次,检查企业78家,对57个县进行了抽查。

三、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稳步推进水行政立法工作。按要求对《长江保护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贵州省赤水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50余份修改意见。严格落实“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负责”责任,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清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等8次专项清理工作。对2件涉水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废止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实施立法计划。《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2020年3月6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正式实施。《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的要求,率先通过地方性法规明确“除消防等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市政消火栓取水”。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贵州省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贵州省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规划》《贵州省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试行)》 邀请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参与《贵州省河道非法采砂砂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认定办法》草案拟定。今年以来,我厅规范性文件未被纠错。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决策质量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组织研究起草2020年度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将“农村产业发展水利保障工作”决策事项提请省政府审议。印发了《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厅决策程序,促进依法决策。

(二)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执行《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制度。充分运用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制度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

(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贵州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在服务我厅依法决策、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厅法律顾问为我厅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8次,并出具相关法律审查意见文书。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查程序,全年共计对202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行政执法取显著成效。

(一)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继续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下移,进一步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完成《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贵州省水行政执法现状及应对策略》课题研究报告。组织召开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毕节市和黔西县在推进水务综合执法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向全省水利系统深度推广。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与省检察院针对剑榕高速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整改。

(二)认真贯彻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水利系统行政执法,督促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落实《贵州省水利系统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三)加大水事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贵州省水利厅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黔水政法〔2018〕7号),打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收官战,认真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排查,和珠科院合作利用高分辨卫星遥感对全省32条省际河流1400个疑似违法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出违法项目438个,对新增的违法行为组织市、县开展整改工作。积极开展水利部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4月至5月厅一级巡视员鲁红卫同志专门带队赴安顺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对未结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4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100余家,实现我省45件河湖违法陈年积案全部清零。下半年还陪同水利部赴毕节、遵义开展陈年积案抽查复核工作。12月对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到位的47家有关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将3家单位列入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挂牌督办兴仁县远程煤矿,督促其投入3亿多元用于水土保持治理和生态恢复。与省检察院针对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弃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整改。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各市(州)推报1-2个案卷到省厅开展评查,督促市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2020年度全省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暨水行政黔西执法现场会,将毕节市和黔西县在推进水务综合执法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向全省水利系统深度推广。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要求对本部门及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自查,并分步骤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9月下旬在贵阳举办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120余人次。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指导市县加大无人机、视频监控、移动终端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在发现、制止、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中的应用。专门下达了20万元资金用于帮助毕节地区执法队伍配置装备。同时,按照国务院和水利部要求,把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十四五”水利规划,将行政执法装备和执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足额拨付。  

(七)加大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全年共计征收水资源费4.7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要求,平稳有序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六、加强法律事务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开创新局面。

)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充分利用厅网站政务信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今年以来,办理信访事项46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对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要求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认真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全年未新增省际边界水事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与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提高举证答辩质量。按规定开展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研判,并向省司法厅报告。本年度,我厅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安顺致铭碳酸钙厂诉安顺西秀区人民政府、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贵州省水投集团“因修建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导致贵州安顺致铭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被停工,要求给予补偿”一案由分管厅领导出庭应诉,安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年度,我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七、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每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入专题学法。全年举办了两次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分别邀请省政务服务中心饶晓亭主任和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陈小平教授,就“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各单位班子成员共计250余人次参与培训。9月,举办了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120余人次。此外,在提升河(湖)长履职专题培训、2020 年全省乡镇水务站所专业技术培训等业务培训中,都设置了专门的法治培训内容。按要求组织全厅干部共计126人参加省司法厅举行的国家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平均分89.32分。

(二)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认真执行《贵州省水利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在12.4”国家宪法日,专门组织今年新提拔干部进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三)大力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宣传印发《2020年贵州省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水利厅普法责任清单》。做好水利“七五”普法收官工作总结和经验提炼。在疫情影响下开展好以线上活动为主的第28届“世界水日”和第33届“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被贵州日报、人民网、多彩贵州网和众望新闻客户端等多家媒体发文专题报道。《贵州省节水条例》审议通过后,我厅与人民网合作对《条例》开展专题宣传系列活动,在人民网客户端开展有关“节约用水”知识答题竞赛,录制“节约用水”相关视频在人民网贵州频道播放。联合省教育厅在中小学中启动“水美贵州”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主题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保护水资源意识。加强宪法宣传,“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期间,开展多样式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省法宣办在贵阳市筑城广场组织开展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和省法院牵头组织的现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暨宪法宣誓在全省水利系统举办开展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和宪法进网络5个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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