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已经省水利厅2025年第20次党组会审议同意,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原《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黔水政法〔2022〕1号)同步废止。
附件:1.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pdf
2.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pdf
贵州省水利厅
2025年8月25日
政策解读:贵州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定修订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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