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等9家单位联合转发《关于推广
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根据《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围绕激发合同节水管理市场活力、强化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支撑、提升节水服务企业能力、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做好合同节水管理组织实施等5方面15条措施加大宣传,为进一步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合力推进《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落实。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级有关部门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农业、工业等领域,结合节水型单位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工作,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探索多领域创新实施合同节水,总结工作经验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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