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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水利学会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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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会员、有关单位,各市(州)水利学会、各专委会:

根据《中共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黔水党〔2022〕36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领军人才、青年英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水人〔2023〕27号)工作部署和《贵州省水利学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围绕当前我省水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科学问题,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和学会决策的机制,更好的激励涉水专家积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经研究决定,开展省水利学会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候选条件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端正,学风正派;

(二)治学严谨,在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职业道德,关注贵州水利事业发展,积极承担学术(专家)委员会工作;

(三)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以上职称,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水利工作者;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退休人员退休时间不超过5年,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二、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候选人推荐工作。非会员单位的推荐,请联系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二)名额分配。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不限制推荐名额,常务理事单位推荐不多于3人,理事单位推荐不多于2人,会员单位可推荐1人。

(三)组织遴选。适时召开理事长办公会议,根据推荐名单,择优遴选。理事会可根据需要确定特邀委员及其数量。

(四)公示公开。秘书处负责委员会初步名单的公示和异议处理,最终名单确立后正式印发通知、授予证书和上报备案。

三、材料报送

请如实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1-2),并于12月4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省水利学会秘书处邮箱。

联 系 人:李 飞 高 红

联系方式:0851-85611253

邮 箱:1451824145@qq.com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29号省水科院314室(贵州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附件:

    1.省水利学会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2.贵州省水利学会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

正式文件:省水利学会关于推荐学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贵州省水利学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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