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知识库-水行政执法
紫云县某公司未经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
2025-12-03
来源信息:
贵州省水利厅
针对于紫云县某公司未经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紫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对紫云县某公司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紫云县某公司按期缴纳了罚款。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04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