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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水科[2017] 1号文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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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水科〔2017〕1号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市(州)水务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威宁县、仁怀市水务局,省水投(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保障水利网信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水利部水信息〔2016〕459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水利信息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站在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水利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水利厅加快信息水利建设决策部署上来,把信息化作为各地各单位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的根本性措施,把“互联网+水利”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学、带头建、带头用和带头管信息化,明确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人员,落实主体职责,确保顺利推进。

二、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项目带动,整体推进”的信息化发展思路,实行水利厅网信办统管、业务部门和单位主管、建设单位主建的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实现信息化责任各归其责,形成“统筹决策、协调管理、分级落实、共建共享”的信息水利建设合力。

三、拓宽水利信息化资金投入渠道。

按照工程与信息化融合的要求,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纳入工程设计范畴,将信息化需求分析报告作为工程立项的前置要件之一,根据相关应用体系和采集端建设的实际需求,据实从主体项目资金中安排信息化资金,验收时要同时符合主体项目和信息化要求。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优先安排

四、加强水利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要把水利信息化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作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有计划地引进信息化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以水利信息化项目为依托,促进水利信息化技术人员成才成长。要加大现有干部职工信息化知识和使用的培训力度,强化水利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素质和应用技能。


附件:水信息20164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红头文件:01.PDF    附件.zip


                 贵州省水利厅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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