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水利局(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松柏山水库管理处:
2011年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2011年也是实施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联合国确定2011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省厅确定我省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重点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为搞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现将《贵州省水利厅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安排》和《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好宣传纪念活动。
附件:1、贵州省水利厅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安排
2、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贵州省水利厅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安排
2011年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现将有关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水利普法依法治理,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1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Water for cities: responding to the urban challenge)。我国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我省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重点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三、活动安排
1、组织文艺节目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水利‘六五’普法启动仪式暨水利法制宣传文艺汇演”活动。
2、制作主题宣传画。水利部负责制作、寄送主题宣传画(2张)印刷用胶片,省厅将组织印刷和发行宣传画,各市(州、地)水利局(水务局)要组织订购、张贴。
3、组织学习陈雷部长在《人民日报》、《中国水利报》上发表的署名文章。
4、邀请新闻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5、印发“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四、组织领导
省厅和贵阳市水利局将于3月24日在筑组织宣传纪念活动。各市(州、地)水利局(水务局)要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力求形式创新,注重实际效果。
附件2:
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2. 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
3. 推动水利跨越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4. 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5. 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6. 落实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7. 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8.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9. 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 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 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 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 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 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 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7. 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8. 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传承水文明
19. 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0.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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