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会[2009]第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2008)中水会字第024号印发),我会决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依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本次甲级资格证书的申请条件见附件一。
(二)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件二),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格证书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三)申报材料制备
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制备要求见附件三。
上述附件表式可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bxh.org
二、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尚未成立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直接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单位可直接向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报送申报材料。
三、时间要求
申请单位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到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需要直接报送申报材料到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9层912室
邮编:100055
联系人:郭冬花 张强莉
电话:010-52231333转916、915
传真:010-52231393
E-mail:guodonghua1963@163.com
已成立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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