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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拟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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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和创建基本条件、指标等,经省级组织专家遴选,拟推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2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1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13个。

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至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联系人:王举凤

联系方式:0851-85935407



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拟推荐名单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拟推荐名单

序号

申报类型

申报名称

1

水土保持示范县

花溪区

2

七星关区

3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织金县桂花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4

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生态清洁小流域)

观山湖区金澜金钟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5

仁怀市雄丰跳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6

龙里县园区村独木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7

册亨县坛坪庆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8

麻江县麻江宣威镇翁保羊昌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9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高峰缠溪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10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新丰桂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

11

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生产建设项目)

普定县鸡场坡农业光伏电站

12

大方县华中农业光伏电站

13

普安县楼下金竹坪风光火储一体化农业光伏电站

14

息烽县两岔河水库工程

15

赫章县平顶水库工程

16

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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