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厅水利规划编制、重点水利项目前期论证等决策中的智力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法治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拟组建贵州省水利厅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专家库,现开展专家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业范围
水利规划、水文水资源、水文地质、水旱灾害防御、水工结构、农田水利、防汛抗旱、工程地质勘察、移民安置、水土保持、建设管理、水生态环境、工程经济、智慧水利、水利改革创新、政策法规等。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技术发展动向,在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身体健康,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完成相关咨询、评审等工作;
(五)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库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报《贵州省水利厅水利规划前期工作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单位推荐。个人申请表及相关印证资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有违纪违法、学术失范、严重失信等情形的,不得推荐。已退休的,不需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核。经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分类汇总初审后,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对申请入库专家的年龄、职称职务、从事专业类型、教育背景、主要工作经历、推荐单位意见等进行审查,研究确定拟入库人选,报水利厅分管领导审批。
(四)公示及入库。对研究确定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因工作需要,不宜进行公示的,从其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经省水利厅主要领导批准后正式入库,省水利厅告知专家本人及所在单位。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对所推荐专家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附件及印证材料报至联系人(不宜网传的,请送至省水利厅718室)。
联系人:贵州省水利厅 张泽宇 杨花云
电 话:0851-85938718 18708512128
邮 箱:978068316@qq.com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3号
附件:贵州省水利厅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专家库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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