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
黔水许告字(2024)269号
我厅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茅台镇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你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厅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987099
通讯地址: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窗口(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法人综合服务区001号窗口)
贵州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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