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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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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桐梓河流域所有河流,主要为桐梓河干流、混子河、观音寺河、沙溪场河、高桥河、马鹿河等。全流域面积为3318km2,跨桐梓县、遵义县、习水县、仁怀市等3县1市。

(3)规划任务:根据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针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流域治理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对流域的综合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同时考虑区域经济社会重大布局受水资源承载能力影响,重点规划一批大、中型水源工程,适当规划一批小型水源工程,大、中、小并举向流域本身具备供水条件的经济社会集中区供水,并为区域大城市提供水源。

(4)规划组成: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由防洪治涝规划、城乡生活及工业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灌溉规划、旅游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组成。

二、初步评价结论

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通过防洪治涝规划,可保障防洪安全,提高治涝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山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供水、灌溉规划,可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满足城乡及工农业发展供水要求,提高供水区经济、环境效益。通过水力发电规划,可加快水能资源开发,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要。通过旅游规划,可把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水资源保护规划,可保障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用水,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水量和水质要求;舒缓治理开发对生物生境,生物多样性和完整性的影响。

规划的实施也将改变贵州省桐梓河流域部分河段的水文情势;降低部分水体稀释扩散能力;减少部分耕地、林地;梯级规划的实施将产生河流生境改变和大坝阻隔,对水生态系统尤其是鱼类带来不利影响;部分规划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总体上,贵州省桐梓河流域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保护与开发,协调生态与发展,平衡总体与局部,兼顾当前与长远,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在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规划及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除部分项目涉及生态敏感区存在一定生态制约因素外,大多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预防或舒缓。规划的实施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邮编:550002

联系人:龙翾宇                  电话:0851-558407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内容包括:

(1)您认为贵州省桐梓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您认为贵州省桐梓河流域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3)您最关注哪些规划内容?

(4)您对规划实施有哪些建议,对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评价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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