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普安县五嘎冲水库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普安县五嘎冲水库工程
二、工程概况
五嘎冲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普安县境内,地处普安县与盘县交界的隔界河上,左岸为普安县,右岸为盘县,距普安县城60km,是马别河规划的龙头水库。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设计城市及工业用水5626万m3;农村人畜用水330万m3;灌区设计灌溉农田2.046万亩、农业灌溉年用水878万m3;电站装机容量18MW。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枢纽区、村镇供水区和灌区。其中水库枢纽区包括碾压砼拱坝、坝顶溢洪道、泄洪冲沙底孔、发电引水建筑物和电站厂房;村镇供水区包括新店泵站、新店供水管、罗汉供水管和地瓜供水管;灌区包括干管、干渠(含渠系建筑物)、糯东泵站、堵革泵站、楼下泵站及4条支管。
五嘎冲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618km2,水库总库容9912万m3,正常蓄水位为1337m,相应库容9432万m3。死水位1305m,死库容2314万m3,水库为年调节水库,最大坝高104m。
本项目水库淹没区涉及普安县、盘县的6个乡镇13个行政村47个村民组,淹没总面积3.801 km2,其中陆地面积3.382km2,水域0.419km2(普安县2.948 km2,盘县0.854 km2),淹没耕地1948.87亩(普安1670.56亩,盘县278.31亩),林地390.14亩(普安244.02亩,盘县146.12亩),房屋5387.03m2(均在普安),搬迁人口926人(普安646人,盘县280人)。淹没处理补偿总投资为22047.6万元。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若直接排放以及运行期的工业、灌溉和生活退水会对下游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以粉尘、二氧化氮为主。粉尘来源于爆破、料场开采、砂石骨料加工、混凝土拌和、水泥和粉煤灰装卸运输等活动,二氧化氮则产生于燃油机械运行和车辆运输。所有大气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方式,会对施工区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施工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破碎、混凝土搅拌、车辆运输等施工活动均将产生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
4、工程弃渣随意倾倒将会造成水土流失,进入河道内会淤塞河道,增大泥沙量,并引起水质污染;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会对大坝下游河道水体水质和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普安县政府
联系人:曹局长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评价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3305号,
环发[2006]第5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
地 址: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环保处,邮编:550002;
联 系 人:覃朗
电 话:0851---5584373,传真:0851---5584376;
Email:langlang19023@yahoo.com.cn
六、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第一次公众参与——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评审——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五嘎冲水库工程建设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评价工程的规模和总体布局等的环境合理性;
针对工程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认可本工程;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2、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循环经济、资源承载力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对该工程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同时请提供您的详细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您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普安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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