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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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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

(2)流域概况

赤水河是长江干流上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赤水源镇,至四川省合江县城东汇入长江,干流全长436.5km,流域面积20440km2,总落差1475m,平均比降3.4‰,河口多年平均流量284m3/s,涉及云南、贵州及四川的15个县(市),主要支流有二道河、桐梓河、古蔺河、同民河、大同河、习水河等。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赤水河流域,重点为赤水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桐梓河、古蔺河、大同河、习水河、同民河。

(4)规划任务

赤水河流域综合规划主要任务是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与水土保持治理和流域综合管理。逐步建成赤水河以保护珍稀特有鱼类为核心的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开发支流为重点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以提高流域减灾能力为主的防洪减灾及水土保持体系,以建立跨省区、跨部门协商机制为创新点的流域综合管理体系。

(5)规划主要内容

1)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维持或改善现有赤水河水质,保障贵州仁怀、赤水和四川古蔺等县(市)主要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维持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境、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

2)水资源综合利用:建成适度利用干流、主要开发利用支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格局,解决流域内重点城镇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干流中下游航运条件,延伸干流水运的服务范围,科学开发支流水能资源,基本解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

3)防洪减灾及水土保持:加强干支流堤防建设,完善非工程措施,治理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基本建成流域山洪灾害监测网络和高科技预警预报系统,构建起流域内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治屏障,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治突发山洪灾害的能力,基本建成流域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4)流域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流域内云、贵、川三省协商协调机制和广泛的公众参与管理机制;基本建成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管理模式,提高流域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减灾等综合管理水平,基本形成流域有序、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联系人:闫峰陵  电话:027-84881991  传真:027-84872714

邮箱:yfl@webmail.hzau.edu.cn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公众对流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反映;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议;公众对规划实施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4月16日~4月23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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